参选须知
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0日-2018年2月25日止,接受申报和推荐提名。资料提交截止日为2018年2月28日。
2、报名提交:登陆中国国际自行车展览会网(www.e-chinacycle.com)点击“2018创新奖评选”图标,进入“申请报名”,新用户进入“注册用户”,老用户“更新确认”。根据系统要求,进行注册(历届已参选用户应确认或编辑用户信息和提供图文资料(每次申请限填一件参选产品。如有多件产品参选,请再次申请)。
自行车整车及零部(配)件
电动(助力)自行车及部(配)件
电动摩托车及部(配)件
儿童自行车、电动滑板车、平衡车
运动、娱乐、助行、康复类移动工具
骑行装备、工具、骑行服饰等
参评条件
参选产品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近3年来研制成功并上市的产品;
2、全新产品,或有重大变化的升级换代产品;
3、知识产权清晰、产品设计新颖、结构合理、性能优越、技术先进适用;
4、具备必要的标准、工艺规程、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工装、检测手段;
5、达到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用户要求,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国内先进。
参评费用
1、参评费:免费。
2、所有参评者发生的交通、通讯、邮寄、宣传及产品运输等费用自理。
评审原则
创新要素、技术含量、低碳节能、市场空间、使用友善、成本优势、必要审美、社会责任。
评审程序
1、初评:2018年3月15日,评审委员会从所有参评产品中按标准评审出入围产品,名单于2018年3月20-31日在中国国际自行车展览网站www.e-chinacycle.com上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就作品信息的真实性、创新性以及权属问题等各方面的广泛质询与建议;
2、网上公众投票评选:2018年3月20-31日对入围产品进行公示同时接受公众投票评选;
3、评审委员会复评:2018年4月8日,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已入围的产品进行复评,同时产生评选结果。
4、网络投票占10%,评审委员会审议占90%;最终评审结果于2018年5月6日颁奖典礼现场由颁奖嘉宾揭晓。
参选方式
1、企业、代理商自荐; 2、专业机构、专家推荐; 3、各省市行业自行车协会推荐、俱乐部推荐、专业媒体推荐。
权利与义务
1、所有参评者享有同等参与评奖、监督、建议的权利,组委会负有被监督、听取建议的义务;
2、参评者无偿地、不可撤销地授权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产品、品牌或组委会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参评产品、品牌,以组委会认为合适的方式进行展览、公示、宣传、编辑出版或编印;
3、所有参评者不得要求组委会退回所提交的参评产品、品牌的参评资料;无权向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组委会主张获得任何补偿、对价、报酬、费用承担,亦无权要求享有任何特殊权利或分享组委会因相关活动所获取的任何权益、收益;
4、如未能评选出合适的得奖产品、品牌,组委会保留不颁发任何一个奖项的权利;
5、参评者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评选的全部责任,如发现参评者、参评产品、品牌有不符合参评条件的情形,组委会有权在评选任一阶段取消其参评资格,收回其所获之奖项,由此造成组委会损失的,概由参评者承担;
6、参评者参加本次评选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完全接受包括本规则及其解释在内的各项条款。
争议处理
1、如参评者之间因为参评事宜发生任何争议,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如果各方无法自行解决争议,则组委会可以居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各方自行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2、如其他方对参评产品、品牌提出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则由参评者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如组委会因此而被卷入纠纷,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参评者承担;
3、本次评选所涉及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并依据其进行解释。本评选在征集、参评、展示、宣传等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应提交组委会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生效与解释权
本规则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归主办单位。本规则自2017年6月20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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